Re: [新聞] 雞排妹轟搭訕男滾:30分後竟繼續騷擾 發

作者: rial (deoo)   2022-06-24 14:01:02
※ 引述《gostjoke (鬼笑話)》之銘言:
: 雞排妹轟搭訕男滾:30分後竟繼續騷擾 發文公審戰翻!她影片打臉
雞排乾脆要求立法院立法規定「不得搭訕陌生人」
如何?
只要對方是陌生人,你一律不得與之交談
這樣大概就是雞排的理想國
大家都把別人、把陌生人當成賊、當成壞人、當成敵人、當成仇人…
一律不接觸、不談判、不交易…
這樣雞排的寫真集、飛機杯…也不得賣給陌生人
你就賣給你爸、你阿公、你叔叔、你舅舅、你兄弟、表兄弟、堂兄弟…
小朋友第一天上學,也都不得與同學搭訕、交談、接觸
畢竟都是陌生人
: 4.完整新聞內文:
: 雞排妹鄭家純太生氣了!她日前在信義區逛街遇到男子搭訕助理,結果對方竟然是在該處
生氣什麼?
雞排又不是被搭訕的對象,搞得好像自己是受害者一樣,真是笑死!
被搭訕的是助理
助理都沒講什麼話,你這個不相干的局外人拼命搶戲
明明你只是個路人卻硬要當主角
: 雞排妹鄭家純23日晚間發文「太氣了所以發這篇文,把路上女生當免費練習材料的搭訕仔
: ,不要再對陌生女子死纏爛打!」指出她23日在信義區逛街,有陌生男子突然搭訕她的助
: 理「我剛剛看到妳覺得很可愛。」但雞排妹還沒等對方說第二句就直接拒絕「走開、滾!
: 」
他只是對助理說:「我剛剛看到妳覺得很可愛」
這算性騷擾嗎?
你叫他滾,他不就滾了嗎?
這算死纏爛打嗎?
而且他滾了跑去搭訕另外一個女生,有何問題?
就是因為他沒有死纏爛打,所以他才會被打槍就馬上換對象
如果他死纏爛打,那他就不會換對象了,他就只針對一個對象糾纏一整天,根本不會找別人
這個邏輯,懂嗎?
: 雞排妹透露,半小時後他們逛回該地點,又看到同一位男子在糾纏另一位女生,她直接上
: 前說「你可不可以不要再騷擾路上的女生?」雙方甚至還一度發生口角衝突。這篇文章發
雞排真的是一個正義魔人
明明被搭訕的女生也沒有求救,說不定還跟男的聊得很開心
而且這個男的很明顯也沒啥暴力傾向、也沒啥攻擊性、你叫他滾他就乖乖的滾,也不像中國唐山那些流氓直接毆打女生
結果雞排硬要出來自以為是、自以為正義的介入
而且還栽贓抹黑這個男生,說他死纏爛打的騷擾什麼的
這個事件讓我現在開始覺得翁立友應該是無辜的
所謂被性騷擾根本很可能是惡意的栽贓
: 人帥真好 人醜性騷擾
: 明明30分鐘後就不是再搭訕助理了
不是30分鐘後,而是雞排叫他滾,一秒鐘後就不再搭訕助理
這樣也可以栽贓成他死纏爛打的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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