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N爸一直在版上吵的主打訴求就是消防局和衛生所「延誤送醫」
現在有人爆料衛生所早就告知可以自行就醫了,不知還在吵什麼!
我也在五月初確診當時也有在板上發文說身體不適,沒辦法就醫
也無法取得藥物。問過1999是否可自行就醫回我說這樣也是不行。
只補一句,病情很嚴重就打119,經過核准就才能由救護車送醫。
我就問家離離醫院騎車也是五分鐘距離啊,我就是身體非常不適。
為啥不能去醫院看病。1999也是說現在中央衛福部的規定就這樣。
所以不能自行送醫證實就是衛福部陳時中的規定啊!我也是受害者
但我自己評估,自己的病況應該也沒有到需要到叫救護車的程度。
還是把救護車讓給其他更嚴重緊急的人,只是有在板上抱怨一下
當時還被不少酸民酸了,現在證實就是政策腦殘,不是我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