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午安
吃午餐沒
如題
前幾天看到桃園保安警察賣命抓89
對方拒檢持槍又襲警
甚至波及無辜路人
先給第一線員警一個尊重
不過啦
影片裡面警察拿警棍尻被拖下車的八九
有人質疑警方執法過當
雖然魯宅我私心贊成打爛這些惡徒
但是不免擔心警察會被反咬一口
我們把時間往回推
如果對方肇逃當下
警察可以立即拔槍喝止歹徒
甚至擊斃
大概也不會有後續拉人下車補兩棍的橋段
現在問題來啦
台灣跟美國不一樣
拔槍不小心打死人會被家屬反咬
我孩子很乖怎麼可以掏槍打死人
然後就算最後法院判無罪
中間調解開庭的程序也夠繁瑣累人
所以說警用手槍實務上如此這麼不好用
那全面換發電擊槍
或是辣椒水槍
對警察而言是不是更實用些
各位覺得呢
有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