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新聞網
2.記者署名:
呂志明
3.完整新聞標題:
捷克駐台官員被控性侵!涉邀女碩士到住處逼口愛 卻因這理由脫身
4.完整新聞內文:
1名來台攻讀碩士的外籍女學生,指控捷克經濟文化辦事處組長HORAK MILAN,去年邀她到家
中作客,卻違反她的意願強逼口交,涉犯強制性交罪,但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HORAK
MILAN是外交代表,享有刑事豁免特權,我國法院並無審判權,因此依法處分不起訴。據了
解,女子不服,已提起再議。
捷克是台灣在東歐的重要外交及貿易伙伴,去年疫情嚴峻期間,捷克捐贈的3萬劑莫德納(
Moderna)疫苗,給予台灣的及時協助。捷克外長利帕夫斯基(Jan Lipavsky)曾受訪表示
,台灣是捷克的主要投資者,創造許多工作機會,今年6月間,文化部長李永得首次出訪歐
洲,與捷克眾議院議長艾達莫娃(Markéta Pekarová Adamová)會面,李永得也宣布,
將在2023年1月起,在駐捷克代表處增設文化組並派駐專人,將加強與中東歐的文化交流。
長相帥氣的HORAK MILAN,為捷克經濟文化辦事處商務暨貿易組組長,在台灣推動台捷雙邊
貿易不遺餘力,不僅積極參加在台的經貿推廣活動,也曾參加由桃園市政府舉辦的「2021年
永續城市論壇」,同分享城市面對疫情衝擊,如何採取綠色低碳的經濟轉型政策,帶領城市
朝向永續復甦的目標前進的經驗,沒想到卻被控性侵。
據了解,提告的女子從國外來台攻讀碩士,與HORAK MILAN因為都身處異鄉,彼此熟識後,
HORAK MILAN去年4月21日邀她到住處作客,沒想到女子事後卻指控HORAK MILAN卻不懷好意
,違背她的意願強逼口交,涉犯強制性交罪。
依照《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相關規定,「外交代表對接受國之刑事管轄享有豁免;豁免之
拋棄,概須明示,是外交代表除明示拋棄刑事豁免外,接受國對之無刑事審判權」。
台北地檢署在函詢外交部禮賓處後認為,HORAK MILAN為捷克經濟文化辦事處商務暨貿易組
組長,為外交代表,且HORAK MILAN就本案未明示抛棄刑事豁免權,依據《維也納外交關係
公約》規定,其享有刑事豁免權,我國法院對他並無審判權,因此依《刑事訴訟法》規定,
處分不起訴。不過提告女子不滿結果,已提起再議。
其實在我國因為享有刑事豁免權而獲不起訴處分的案例還不少,2020年8月7日,馬來西亞駐
台外交官員Bin ibrahim azmir suzli(賀哲銘),搭乘外交車輛行經台北市新生南路二段
時,賀男突然開門要下車,導致後方的機車騎士昝姓男子當場摔車,手部、膝蓋多處擦挫傷
,騎士憤而提告,其父出庭還控訴賀男車禍後對兒子不聞不問。但因外交部禮賓處函覆台北
地檢署,指賀男具有豁免權,刑事、民事案件均免責,因此台北地檢署只能依法處分不起訴
。
美國在台協會行政主管RYAN MCKEAN,2017年11月30日晚上9點多開車從國父紀念館停車場駛
出,因為貿然左轉、撞傷走在行人穿越道上的陳姓男子,依照最高法院的裁判見解,AIT辦
事處的人員是否享有刑事管轄豁免權,必須經法院傳喚主動提出豁免權的主張,法院才能以
無管轄權為理由,諭知不受理的判決,最初RYAN MCKEAN未到庭主動提出刑事豁免權的主張
,法官最後依過失傷害罪,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
但北檢發現我國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於2013年2月4日另行簽署「駐美
國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間特權、免稅暨豁免協定」,其中提到主要辦事處派
任職員所享刑事豁免為「絕對豁免」,本於外交互惠原則,應認美國在台協會主要辦事處的
派任職員,也依豁免協定得享有刑事絕對豁免權,不需要在司法程序中抗辯即當然發生豁免
效力,因此認為適用法令錯誤提起上訴,法官最後判決公訴不受理。
然而也有不具外交人員身分,卻謊稱享有刑事豁免權的外國人犯罪的情形,最有名的就是土
耳其駐台副代表都庫哈里(Halil Ibrahim Dokuyucu,31歲),2016年7月3日凌晨,在北市
安和路的卡內基酒吧搭訕陳姓女子(英文名Zoe,43歲)遭拒,因在店內咆哮被店員推出門
外,他站在馬路持續叫囂,甚至狠踹路過汽車,又和到場警員推擠被帶回警局,因有外交官
身分,檢警請示外交部後讓他離開。
事後外交部致函法務部,確認都庫哈里並未享有刑事豁免權,但此時都庫哈里卻以精神壓力
受不了請假離台返回土耳其,北檢傳拘無著,以涉犯性騷擾罪嫌對都庫哈里發布通緝。(呂
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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