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新聞網
2.記者署名:
郭芷余
3.完整新聞標題:
扯!癡漢公車內性侵長裙女辯「摩擦症」 司機關門上鎖直送警察局
4.完整新聞內文:
50多歲公車癡漢彭俊傑尾隨一名20歲妙齡女上公車,坐在她身邊,竟趁女乘客閉眼休息,直
接撩起她長裙,無視女子搖頭抗拒,4度伸狼爪用手指性侵得逞,直到她大喊「不要」,其
他乘客見彭男起身想逃,趕緊出手攔阻,司機更關門上鎖,直接將車開到派出所送辦。彭男
被起訴後,稱病表示他為「摩擦症」所苦求減刑,但高院不採信,依強制性交罪判他3年10
月徒刑。
彭男是性騷慣犯,2018年因案剛執行完畢不久就在台北市公車上磨蹭一名女乘客臀部及大腿
,2019年再被判刑6月,2020年5月出獄,去年8月又在基隆公車上性騷擾女乘客被起訴,去
年2月因和解撤告獲判公訴不受理,沒想到隔月竟得寸進尺,在新店一班公車上性侵一名穿
長裙女子。
判決指出,去年3月21日晚間10時30分許,彭男在西門町尾隨穿著長裙、約20多歲的妙齡女
子搭上624號公車,坐在她右邊。因女乘客十分疲憊,她一上車就閉眼休息,期間隱約感到
碰觸到他人時,誤以為睡著身體搖晃打擾到其他乘客,因此挪動身子,靠窗繼續睡,沒想到
是彭男不斷撫摸她大腿。
彭男見女子熟睡,幾乎將整個身體側向女乘客身上,還拿自己外套蓋住女乘客大腿,再伸手
撩起她的長裙,逐步往她下體私密處移動,最後乾脆探入內褲,以手指性侵得逞。
女子驚醒,推開彭男,彭男竟拉她的手摸他下體,女乘客縮手,彭男得寸進尺,直接上下其
手,性侵女子3、4次,甚至還企圖掰開她大腿,直到女子受不了如此遭侵犯,大喊「不要」
、「非禮」,彭男才停手。
彭男淫行曝光後,急著起身奔向車門想要下車逃逸,所幸被其他乘客攔阻制止,司機更是緊
急關門上鎖,直接開車到派出所,將彭男扭送法辦。
彭男被收押後,還宣稱「政府於疫情期間宣導民眾儘勿外出及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所以無再
犯機會」,以此為由聲請交保,但遭法院駁回。
彭男被起訴後,雖坦承猥褻犯行,但否認性侵,辯稱身心狀況不佳需洗腎,且罹患「摩擦症
」才犯案,希望法院輕判。
法官又根據精神鑑定認為彭男雖自稱32歲左右開始逐漸形成這種需要靠摩擦產生性快感的行
為模式,且已有多次犯行,但該次鑑定無法判斷他是否確實罹患「摩擦症」,且不論他是否
有病,從他自案發至今均可清楚描述經過,且他案發當日去坐公車時,就考慮要去摸女性大
腿以抒解壓力,可見他不顧已有多次前科,「不願」控制自己行為,還歸咎被害人沒有明確
表示拒絕,足見他並未欠缺辨識能力,依法不能減刑。
一審法院考量他前科累累,並構成累犯,依強制性交罪將他判刑5年;彭男上訴後,高院認
為他並非一開始就想要性侵女乘客,是發現對方好欺負,在著手犯罪時才進一步將犯意從猥
褻提升到強制性交,與一審認定有所不同,因此改輕判3年10月徒刑。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20701/B84CD16668ED4FC2767E5473C0
6.備註:
司法改革就是這麼貼心
想方設法幫性侵犯想好減刑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