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不姑息想摧毀我的人」 林智堅今按鈴申

作者: Win7 (孕妻)   2022-07-06 09:56:15
林智堅昨特別召開記者會跟大家說明,並沒有任何抄襲問題,並在臉書表示,面對抹黑絕
不姑息,過去不斷有許多人,透過造謠、抹黑等各種方式,為了政治利益誹謗我的人格、
想要摧毀我跟我身邊的人,也與律師進行初步討論,「針對王鴻薇議員的抹黑誹謗行為,
會按鈴申告,杜絕不實抹黑的選舉亂象」。
★釋字509號
「刑法第三百十條第三項前段規定:『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係
以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事項之行為人,其言論內容與事實相符者為不罰之條件,
並非謂行為人必須自行證明其言論內容確屬真實,始能免於刑責。
惟行為人雖不能證明言論內容為真實,但依其所提證據資料,認為行為人有相當理由確信
其為真實者,即不能以誹謗罪之刑責相繩,亦不得以此項規定而免除檢察官或自訴人於訴
訟程序中,依法應負行為人故意毀損他人名譽之舉證責任,或法院發現其為真實之義務。
就此而言,刑法第三百十條第三項與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之旨趣並無牴觸。」
阿堅阿 你是在告什麼啊? 搞笑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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