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土木技師一審勝訴 工程會:依法懲戒將

作者: moonliar (國慶創意,只花兩億。)   2022-07-06 22:17:54
1.媒體來源:中央社
2.記者署名:蘇思云台北
3.完整新聞標題:土木技師一審勝訴 工程會:依法懲戒將提上訴
4.完整新聞內文:
針對評論公共工程可能的弊端一事,北院一審判決朱姓土木技師勝訴。工程會晚間表示,經
查證後,並無技師所述弊端,相關言論屬主觀臆測與推論,違反技師倫理規範,因此依法懲
戒,後續也會提出上訴。
台鐵太魯閣號事故後,朱姓土木技師針對公共工程可能發生弊端發表意見,遭行政院公共工
程委員會處分警告,他不服提出行政訴訟。台北地方法院認有阻自由言論之虞,判朱姓土木
技師勝訴,撤銷處分。
工程會今天晚間發布新聞稿表示,去年太魯閣號重大死傷事故,朱姓土木技師在電視節目發
表邊坡工程有3米岩釘,經偷工減料變成1.5米的弊端等言論,因涉及影響公共工程品質及安
全問題,工程會極為重視,希能針對弊端工程立即改正。
工程會表示,後來請該技師提供具體個案,技師僅表示,爆料內容是台9線匯德隧道附近的
邊坡工程,並不知道明確工程名稱或具體位置,工程會因此主動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台灣
鐵路管理局及花蓮縣政府全面清查。
工程會說,各機關都正式回函表示,台9線和平至崇德段辦理的邊坡工程查無所稱3米灌漿錨
筋保護工項,足以證明朱姓技師事實上並不知有所稱工程弊端的具體個案。
工程會進一步表示,經過相關查證後,朱姓技師上述發言並無依據,屬未依土木技師應秉其
專業判斷、實際經歷或查證相關事實的不當公開發言內容,的確已經逾越「土木技師倫理規
範」的「土木技師應謹言慎行」的界線,依技師法第39條第1項第3款應予交付懲戒。
工程會指出,經由機關、專家學者及技師公會代表組成的「技師懲戒委員會」,多數委員決
議依技師法予以警告處分;該懲戒決議,也經同由機關、專家學者及技師公會代表組成的「
技師懲戒覆審委員會」多數委員決議維持。
工程會表示,有關地方法院行政訴訟一審判決對技師懲戒處分予以撤銷,工程會將在法定期
限內提出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https://www.cna.com.tw/news/afe/202207050411.aspx
6.備註:
工程會可是有查證的,你各位小心言論,讓我們繼續解決問題,改正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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