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陳明通掩護林智堅論文門案 台大教師:把

作者: spidina   2022-07-07 14:10:31
1.媒體來源:中時新聞
2.記者署名:李侑珊2022.07.06
3.完整新聞標題:陳明通掩護林智堅論文門案 台大教師:把高等教育當什麼?
4.完整新聞內文:
新竹市長林智堅涉及碩士論文抄襲,其中一份為台大國發所碩士論文,且擔任指導教授的
國安局長陳明通跳出來澄清,強調是新竹市調查站調查官余正煌拿著林智堅的資料寫論文
,如此說法引起校內教師高度質疑,批評邏輯根本不通,更無視高等教育與學術研究的價
值。
林智堅論文門案愈演愈烈,台灣大學醫學系教授黃韻如也在臉書以「你的論文是我的論文
,我的論文不是我的論文」為題發文指出整件事的疑點。
「如果身為指導教授/口試委員的陳明通的解釋屬實,那麼這3人的學術倫理都有問題。
」黃韻如提到,「因為這個已經不只是學術論文品質不理想的爭議,這是3個人上下交相
賊,把學位論文當成可以拿來交換的東西。」
黃韻如指出,指導教授把其中一名學生的研究資料交給另一位學生『參考』,就算對方在
論文中有致謝,但自己要畢業時,發現對方的文字跟自己的論文相似度太高,沒有反應或
抗議,指導教授也默認放行,其實代表已經放棄了自己的原創性。
至於指導教授是否有權責把原始資料提供給其他研究人員撰寫?黃韻如說,並沒有不行,
因為就算是一樣的資料,不同人還是可以有不同的詮釋、不同的發現、寫出不一樣的作品
,這才是論文原創性。「所以這一點,陳明通並沒有大錯!」
不過,黃韻如認為,陳明通身為指導教授與口試委員,最大的問題在於,默許文字高度重
複的這種行為,並沒有把關設下禁止剽竊原創性的原則。身為余某的口試委員,在學位考
試的過程一定會讀到論文,不但沒有幫林智堅抗議,還因為余某已經是最後一個學期得畢
業,就也放行。
黃韻如表示:「拿別人的資料論文初稿大量重複文字的余某、同意自己的論文文字被大量
複製的林智堅,當然也有問題。不過既然指導教授/口試委員都默許了,學生還能說什麼
呢?」
黃韻如寫道:「陳明通身為口試委員,一定有在余某的論文上簽名表示認可,然後現在又
跳出來說是余某抄襲他指導的學生林智堅的原創論文,如果不是陳明通沒有讀兩本論文,
那麼就是他默認放行,怎麼講都不對。」
黃韻如抨擊,這整個事件最嚴重的,是當事人們對於這樣的共犯結構行為完全不認為有錯
,還能講得大言不慚、義正辭嚴。「我們到底把做研究、高等教育當成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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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20706004470-260405?chd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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