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中時
2.記者署名:
戴志揚 、 曹婷婷
3.完整新聞標題:
謝龍介被告了!控黃偉哲索賄疑搞烏龍 律師提告求償300萬
4.完整新聞內文:
國民黨台南市長參選人謝龍介爆料台南市長黃偉哲與廠商之間不法勾當證據,甚至指控索
賄,但6月24日第一次記者會時,謝張貼出的證據,遭指涉的宏宇法律所就已指出是經變
造、刻意遮掩啟承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匯款單上匯款人曾人傑董事長之親筆簽名,謝龍介仍
不查證繼續爆料,出面爆料的人士又語帶模糊提不出新證據,宏宇律師事務所下午已正式
提告,並對謝龍介請求300萬元賠償,除了要求登報判決主文外,未來將全數捐給流浪動
物之家。
以下為宏宇法律事務所聲明:
一、就謝龍介議員利用啟承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召開記者會,屢次惡意散佈不實言論,
且經通知仍拒不查證,侵害本所及啟承公司聲譽乙事,本所於今日下午14時30分已至臺灣
臺北地方法院正式提告,請求謝龍介議員移除不實之臉書貼文並將判決主文登報公告,併
向謝龍介議員請求新臺幣參佰萬元之損害賠償,所有賠償金額將全數捐贈財團法人流浪動
物之家基金會等公益慈善團體,並公開捐贈明細供社會大眾公信。
二、本所於謝龍介議員111年6月24日召開記者會散佈不實訊息之同日已立即透過網路媒體
提出公開聲明,說明本所所收顧問費悉為本所同仁盡心工作之成果報酬,且盡數用於事務
所開銷並早已如實向國稅局申報納稅,並已備好自109年10月6日以來至今本所帳戶往來明
細可供檢調機關清查。況本所受啟承公司委任二十個月以來,為啟承公司及其負責人處理
之案件不單僅有福龍寶塔一案,尚包括啟承公司董事長直接交辦之其他案件,本所為啟承
公司提供法律服務包括數十次會議、電郵往來、法律意見提供、公函及書狀撰擬,處理案
卷資料至少多達數十宗、萬餘頁,謝龍界議員惡意散佈之內容顯然與事實完全不符。
三、此外,本所同日亦提出啟承公司於111年4月21日用印並澄清啟承公司與本所間並無任
何糾紛或齟齬且親自簽名之聲明書予以駁斥;本所亦已寄發存證信函予謝議員,敦請儘速
前來本所查證,莫再以錯誤訊息誤導社會大眾。惟謝議員竟惡意拒絕查證,於今日再次以
召開記者會之相同手法,利用啟承公司同仁散佈啟承公司向臺南市市長黃偉哲行賄等不實
言論,最後甚至揚言向啟承公司同仁提告並要求其簽署「不自殺聲明書」,情節令人匪夷
所思,且實已嚴重損害啟承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之權益,本所深感遺憾。
四、啟承公司董事長及總經理對此已透過網路媒體作出正式聲明予以嚴厲駁斥,並表示不
希望有任何政治人物趁機煽動公司同仁散佈不實訊息以達成自己之政治目的,望各界媒體
一併注意,莫再受不實之誤導,特此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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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20707003806-260402?chdtv
6.備註:
中時吃錯藥了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