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ongi (大體老屍)
2022-07-09 12:33:40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記者 許維寧
3.完整新聞標題:
大陸學歷採認辦法修正 僅寫論文取得博士台灣不採認
4.完整新聞內文:
2022-07-09 11:01 聯合報 記者許維寧/台北即時報導
教育部修正「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於第9條大陸地區高等學校或機構學歷「不採認
」狀況新增數個樣態,如未經教育部核定便在台灣設立分校、分部或委託機構在台招生所
授予的學歷,或遠距教學超過畢業總學分二分之一,以及未經註冊入學及修業,僅靠「論
文著作」便取得博士學位,我方均不予採認。
教育部修正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並新增數個學歷不採認樣態。其中第9條敘明,大陸
地區高等學校或機構學歷採認,應以認可名冊內所列者為限,但新增,若台灣學生就讀於
名冊中核可的大學,但未經註冊入學和修業,僅以「論文著作」就取得博士學位,即便陸
方授予學位,台灣也不會採認,要求學生一定要註冊並入學。
本次採認辦法修正也新增,若大陸學校未經教育部核定,就於台灣設立分校、分部、學位
專班或委託機構在台招生授課,教育部亦不採認其授予的學歷。
再者,近年受到疫情影響或便民考量,大陸大學亦會開辦遠距教學課程,過去若採函授、
遠距教學方式取得的大陸學校學歷我方不予承認,但本次修正為,若遠距教學課程學分數
超過畢業總學分數二分之一,才會不予採認;反之,若學生採用遠距教學只要學分未達二
分之一,教育部就會採認,但以函授方式取得的學位仍列為不採認樣態。
另外,本次辦法修正後也規範,大陸授予的榮譽、名譽博士教育部同樣列為不採認,在於
榮譽學位不屬於正規學位,因此我方不予採認。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https://udn.com/news/amp/story/6885/6448338
6.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
請?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