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抱卵母蟹禁捕期擴大實施!8/1起5個月禁抓

作者: eo8h1 (LDK)   2022-07-09 18:01:25
1.媒體來源 : 蘋果日報
2.記者署名 : 陳怡文
3.完整新聞標題 : 抱卵母蟹禁捕期擴大實施!8/1起5個月禁抓和賣 違規重罰15萬
4.完整新聞內文:
為蟳蟹類漁業資源永續利用,農委會昨公告修正「沿近海漁船捕撈蟳蟹類漁獲管制措施」
,鏽斑蟳、紅星梭子蟹、遠海梭子蟹、善泳蟳捕撈甲殼寬提高1公分;抱卵母蟹禁止捕撈
期延長2個月,禁捕的小蟹及禁漁期的抱卵母蟹均不得販售,違反者最高可罰15萬元,新
措施將於8月1日起開始實施。
原先的「沿近海漁船捕撈蟳蟹類漁獲管制措施」規定,每年8月16日至11月15日,禁止漁
船捕撈將受精卵抱於體外腹側的母蟹,以及限制捕撈小於6公分至8公分的5種台灣重要蟹
種,違反者將依《漁業法》處3萬至15萬元罰鍰。
去年底民間提出「全年禁止捕撈抱卵母蟹」,提案人鄭同僚直言,有漁民在他的臉書表示
,自己有在捕蟹,而澎湖蟹量銳減,濫捕母蟹是最大原因之一;但也有漁會認為,每一種
魚貨都有抱卵,不是只有蟹,烏魚、小卷卵都在肚子裡,只要生物都有抱卵,只是螃蟹卵
抱在外面,你看的到,那全部都要禁了。
漁業署表示,歷經產、官、學及公民團體多次意見交流共識,蟳蟹漁業管理朝資源管理面
、漁業生產面、資訊公開面及產銷輔導面等四大面向進行。
漁業署據以修正管制措施規定,8月1日起,鏽斑蟳、紅星梭子蟹、遠海梭子蟹捕撈甲殼寬
從原來8公分限制提高至9公分、善泳蟳甲殼寬從原來6公分限制提高至7公分;抱卵母蟹禁
止捕撈期由原來8月16日至11月15日延長為8月1日至12月31日止。
除加強源頭捕撈管理,本次修正新增市場端管制,未達採捕甲殼寬的蟳蟹及禁捕期間的抱
卵母蟹,均不得販售,違反者最高可罰15萬元。
5.完整新聞連結 : https://reurl.cc/Gx8L7Z
6.備註:
之前的相關新聞 #1Xrr-BJd (Gossiping)
今年8/1起,如果在市場或餐廳看到販售抱卵母蟹,可向各縣市農漁主管機關、警察、檢
察官檢舉,請大家一起協助保護海洋資源~
附上農委會公告連結 https://reurl.cc/mo84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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