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諷刺
在機車"優先"道 被撞
全台灣都應該 取消 這種智障車道!!!
繼 機車待撞區 又一力作 機車優先被撞道
或者改名 汽車專用停車道 也ok
你四輪不能走 機車道,那麼你要轉彎的時候 就一定會侵犯機車道的直行路權
四輪在旁邊要轉彎,你可能根本看不到 右轉燈 還是直直的往前騎
四輪以為自己打燈一段時間了,後面不會有人來搶道了 就轉彎
太多這種 機車優先道 卻被撞的例子了
所以 不是四輪撞死兩輪 是政府害四輪撞死兩輪
這種道路設計錯誤造成的死傷 應該要求國家賠償
把曾經因為這樣子發生車禍的 集合一下
去告政府國賠 應該可以成功吧
單一個案 只會被無視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