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管局侵權案 從招標合約來看
https://i.imgur.com/nFFYBdA.png
除非抄跑堅 拿出當年科管局的同意書 同意讓你94.1%照抄成畢業論文
或著 早在96年12月24招標之前 我們堅哥就已經把論文寫好了 著作權屬於堅哥
跟科管局招標案 名稱雷同 純屬巧合 被教授拿去94.1%照抄
不然已是死透了 違反政府採購法 保密協定 侵害智慧財產權
至於台大論文抄襲案 連系統比對都不用 不是瞎子都看得出來複製貼上
除非抄跑堅拿出證據 一年前就已完成論文 余正煌複製貼上抄你論文
不然也是涼了 與其等著被台大宣判取消學歷 還不如主動退回 挽回一點顏面
※ 引述《Sharonchens (澈水明心)》之銘言:
: 她指出,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於7月7日發文,要求調查林智堅侵權案,從公文的內容中
: 可以看到,竹科管理局也直接打臉林智堅說法,除載明就算是著作權人也不得拿報告內
: 容發表期刊論文,該份公文還明確表示,根據竹科管理局與中華大學之間簽訂的合約第
: 8條第5款明文寫到,合約未完成期間,中華大學未經竹科管理局同意,不得將其成果直
: 接或間接公開給第三人知道,更何況是以發表期刊、論文公開發表的形式。
: https://i.imgur.com/Gc1j0m9.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