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UDN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
記者 陳弘逸
3.完整新聞標題:
下體「反覆磨蹭」停車場機車 男公然猥褻罪判拘15日
4.完整新聞內文:
高雄林姓男子趁仁武區名光街某住宅大樓地下停車場柵門故障,竟無故騎車闖入,並脫下
褲子裸露生殖器,任意對停放在停車場內的機車反覆磨蹭,被大樓管理員發現報警;經審
理,地院將林男依公然猥褻罪,處拘役15天,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林男去年10月8日晚上10時21分許,騎車仁武區名光街一棟住宅大樓,趁停車
場柵門故障,侵入地下室停車場,竟脫下褲子裸露生殖器,且隨意對停放在停車場內的機
車上下移動磨蹭。
當下大樓管理員察覺有異,下樓察看時,林男隨即騎車逃逸;事後管理員報警,警方循線
找到林,依車籍資料、地下室監視器畫面、路口監視器及悔過書等證物,佐證犯行。
警詢、偵訊時,林男都坦承犯行,檢方將他依妨害風化罪起訴,向地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
地院認為,林男智識思慮正常,雖有妨害風化前科紀錄,但他不顧他人感受,再犯公然為
猥褻行為,損及社會秩序及善良風俗;經審理,將他依公然猥褻罪,處拘役15天,得易科
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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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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