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全身酒氣粗工男拒檢衝撞 警對空鳴槍追捕

作者: james7923 (福 女口 王)   2022-07-15 10:40:46
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邵心杰/台南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全身酒氣粗工男拒檢衝撞 警對空鳴槍追捕逮人法院判6月
4.完整新聞內文:
38歲黃姓粗工去年底凌晨3時許在台南市中西區康樂與正興街口紅線逆向違停,員警上前
取締,全身酒氣的他將身分證從車窗遞出,拒絕下車受檢,反而猛踩油門衝撞員警,員警
及時閃開後對空鳴槍,他仍乘隙逃逸,15小時後被逮,法官認他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妨害公
務罪處6月徒刑。
檢警調查,黃男去年12月28日凌晨3時16分開車經康樂與正興街口紅線逆向違停,市警二
分局南門派出所邱姓員警見其形跡可疑,且行徑不穩,恐有酒駕之虞,上前盤查其身分,
他將身分證從車窗遞出,卻拒絕下車受檢。
邱警見黃男全身酒氣,站在左前警戒,喝令他下車受檢,但他不予理會,仍發動引擎衝撞
邱警,邱警及時閃開後,唯恐對方肇事傷及其他用路人,對空鳴槍一發示警,黃男仍乘隙
逃逸。經蒐證後向南檢聲請拘票,15小時在其住處將他拘提到案,但酒測值為零。
黃男表示,當下是想趕快離開現場,沒有要衝撞員警的意思。南檢依妨害公務罪嫌起訴,
台南地院認未評價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務執行部分,發函告知黃男,並變更起訴法條

台南地院審酌,黃男於警方依法執行職務時,以駕駛車輛衝撞員警,嚴重蔑視國家公權力
,影響公務順利執行,危害員警執行職務的嚴正性及執法尊嚴,並可能危及值勤員警的生
命、身體安全,對於社會公共秩序及值勤員警的人身安全影響甚鉅。
且黃男曾有多次公共危險素行,惟考量黃男坦承犯行,幸未造成實際傷害等一切情狀,認
他犯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務罪,處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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