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妻外遇臨時工還不戴套 碩士夫心痛求償165萬僅得15萬
聯合報 記者楊湛華/桃園即時報導
桃園市陳姓男子懷疑張姓妻子外遇,私下蒐證,發現她竟與友人紀姓男子暗通款曲,兩人
多次相約摩鐵發生關係,還都不戴套,讓他怒急攻心提告,向紀男求償165萬元;桃園地
院認定紀男侵害配偶權,但因他從事臨時工、收入不穩定,判賠15萬。可上訴。
陳姓男子控訴,自己與張姓妻子育有2子女,紀男明知兩人並未離婚,去年3月23日卻開車
載妻子上旅館休息,食髓知味後更在4月11日帶妻子南下高雄尋歡;5月15日晚上第三度載
她到桃園一家旅館,當晚發生關係後,隔天又再邀妻子前去,前後發生無套性行為至少5
次。
陳男控,自己是透過高鐵票才發現妻子曾去過高雄,查閱旅館住房旅客資料察覺有異,再
去看她手機定位,更發現非首次出軌,令他身心承受莫大痛苦,現在仍須接受身心科療程
,依侵害配偶權向紀男求償165萬元精神撫慰金。
由於對方指證歷歷,紀男只好全數坦承,但認為賠償金過高,希望法院駁回告訴。
法院認為,根據陳男所提證據以及紀男坦認,可見他多次與張女發生關係,不但逾越男女
一般交往分際,更造成陳男精神上痛苦,侵害配偶權明確。
法院審酌,陳男碩士畢業,現從事電子銷售工作,月薪約6萬元,而紀男則是專科畢業,
退伍後從事臨時工,工資按日計算,慰撫金165萬元實屬過高,判紀賠15萬元。全案可上
訴。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6468773
碩士,電子銷售,
這樣算科技業嗎?
綠成這樣比哥吉拉還墨綠了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