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evorlaga (ã€æ–¯ä½›æ‹‰åŠ 】。)
2022-07-18 16:40:05很多人都恨透了法官常常先射箭再畫靶 就是一開始就要輕判
判到幾乎沒理由 就說什麼有悔過 年輕時曾經好學有為 甚至當過小老師......
有的人就說 因為生命不可往復 網開一面也就是給加害人一個悔過的機會
但怎麼牽涉到錢的事情 法官也常常用別人的錢 當作自己大善人的恩惠
以前聽過一個案例 某個人跟別人未曾謀面
就因為對方以為那個人是仇家 然後跟兩三的朋友把他揍一頓
後來就以"尋仇認錯人"結案
到法庭上 被害人家屬提出醫藥費+不能上班的總額+精神賠償......林林總總
結果法官這邊都認同被害人的訴求 也認定加害人要賠錢
可是金額方面 就是給他砍到一半左右 ......
我就很好奇啦 不判死刑 大家都說生命不可往復 所以要儘可能給加害人機會
但加害人這邊受到的損害 那可是實實在在的 看病要錢+不能上班賺錢+精神損害......
法官怎麼就這樣 一出手砍一大半 好像被揍不會痛一樣 (不上班錢從哪裡來"?")
有沒有人知道 實務上 法官連賠償金也在砍 這是什麼道理啊
是說較低的金錢賠償 也會有助加害人減輕負擔,提早償還完畢,然後回饋社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