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拾荒翁無照騎車!台中警心軟沒開單 遭起

作者: babau0268 (叛逆0無罪)   2022-07-19 15:29:26
1.媒體來源:
東森新聞
2.記者署名:
責任編輯 洪鵬洲
3.完整新聞標題:
拾荒翁無照騎車!台中警心軟沒開單 遭起訴貪汙下場曝
4.完整新聞內文:
同情心竟讓他吃上官司!台中市洪姓員警3年前任職清水警分局期間,攔查到一名拾荒老
翁無照駕駛,且騎乘機車經查已報廢。老翁以經濟困難為由求情,洪警因此寫好的舉發單
資料,以橫線劃掉,再將該單告發其他違規駕駛,而遭該名駕駛申訴,檢方調查後以貪汙
罪起訴,如今判決出爐了。
▼洪姓員警一時心軟私自竄改罰單,遭檢方起訴。(示意圖,非當事人/unsplash)
根據判決書,洪姓員警在2019年3月於台中市區攔查到一名謝姓老翁,發現他無照且騎乘
未掛牌機車,依法開罰。老翁當下不斷求情,稱自己「經濟困難」,而機車則是鄰居報廢
不用,洪警與老翁一同至鄰居家求證,最終心軟,把原先寫好老翁資料的舉發單姓名劃掉
,沒有祭出罰則。
想不到洪警拿同一張舉發單,轉開在另一名闖紅燈的林姓男子身上,結果被林男發現有重
複填寫過的痕跡,因此向台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申訴,結果被檢方依《貪汙治罪條例》第
6條第1項第4款圖利罪起訴,最高可能面臨5年以上有期徒刑、3千萬元以下罰金。
▼洪警跟著老翁到鄰居家確認機車他們報廢不要的。(示意圖,非當事人/unsplash)
台中地院審理,洪男稱自己與謝姓老翁素不相識,在開罰單時沒有要求對方給付任何利益
,法官予以採信,認定洪沒有圖利的動機與意圖,應只是行政疏失,沒有遵守法律規範失
當的結果,判斷檢方事證不足判無罪,而檢方上訴後,台中高分院在上月中旬駁回,維持
無罪宣判。
▼台中地院一審判洪警無罪,檢方上訴後仍維持原判。(示意圖/翻攝自Google Maps)
根據《聯合報》報導,台中市第五分局指出,洪姓員警因涉貪汙被檢方起訴後,清水警分
局已先停職處分,從2021年4月停職到2022年3月,後來調任至東山派出所,目前已育嬰假
為由,申請留職停薪至今年10月,因目前全案無罪定讞,因此洪警權益已無受到影響。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https://news.ebc.net.tw/news/article/327239
6.備註:
寫了不能塗改或作廢嗎?為什麼要拿來繼續用來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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