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ettoday
2.記者署名:
張方瑀
3.完整新聞標題:
不堪長新冠折磨2年!加拿大女「申請安樂死」 苦喊:我也不想
4.完整新聞內文:
加拿大一名50多歲的婦女深受「長新冠」症狀所苦,體力急速下滑、視線模糊且味覺和嗅
覺改變,導致她無法重回原先的廚師工作,已經長達26個月沒有收入,加上長新冠沒有明
確定義,要申請政府殘疾生活補助恐耗費數年,因此她雖然不想死,但仍決定向醫院申請
合法安樂死。
住在多倫多的50多歲婦女湯普森(Tracey Thompson)在確診新冠肺炎後2年多,仍持續出
現嚴重後遺症,除了嚴重疲勞之外,她的症狀還包括不能閱讀長篇文章、黃昏時視線模糊
、消化困難、味覺與嗅覺改變、呼吸困難與心肌炎。
目前長新冠(Long Covid)症狀仍無清楚定義,專家認為有5%染疫康復者會出現呼吸短
促、疲勞、發燒、頭痛或腦霧等症狀。過去曾是廚師的湯普森說,她已經26個月沒有收入
,且沒有可預見重返工作崗位的能力,保守估計再5個月就會花完所有錢,「會選擇合法
安樂死完全是出於經濟考量,我的選擇基本上不是緩慢而痛苦地死亡,就是迅速地死去。
」
湯普森說,她過去的工作對體力要求很高,但她現在連站著喝水都有困難,「我平均20小
時無法下床,我沒有能力在身體、精神和情感上消耗能量。」她說,其實自己並不想死,
而且依舊享受生活,但沒有收入就無法生存,「我不想要忍受幾個月的痛苦才得出相同的
(死亡)結論。」
加拿大在2016年通過「醫助死亡法案」(Medical Assistance in Dying,簡稱為MAiD)
,申請人需要兩名獨立的執業醫生進行批准,審核條件包含「嚴重及無法彌補的健康狀況
」、「處於無法逆轉的嚴重衰退狀態」、「因自身疾病、殘疾或衰退狀態而遭受難以忍受
的身體或精神痛苦,且在自身認可的情況下無法減輕」等條件。目前湯普森已獲得一名醫
師批准,正在等待第二名審核。
加拿大2016年通過法規時,僅適用於患有絕症與自然死亡「合理可預見」的人,但2021年
一項名為C-7的法案廢除了絕症門檻,只要個人患有「自身認為無法緩解的生理或心理疾
病殘疾」(cannot be relieved under conditions that you consider acceptable)就
可申請。
湯普森表示,如果沒有足夠的經濟支持,事情就無法改變,目前長新冠在政府的補助計畫
中並沒有明確定義,若是要申請可能會耗費數年,加上就算是最高額的1169元加幣(約台
幣2.7萬元)補助,也只足夠她支付房租,「為了最後的死亡讓自己經歷(痛苦)這些似
乎是不理智的。」
雖然加拿大寬鬆的安樂死政策一直是各界激烈辯論的焦點,但湯普森說,她很有信心能獲
得批准,「據我所知,我符合一切標準,我病得很厲害而且沒有治療方法,不必得到絕症
才能安樂死。」根據易索普(Ipsos)今年的一項民意調查顯示,加拿大有86%的人支持
MAiD法案。從2016年該法通過至今,已經有2萬1589人在醫療協助下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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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反觀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