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記者劉婉君/台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國道不讓救護車 貨車擋道2分鐘將噴飛3600元並吊銷駕照
4.完整新聞內文:
1輛民間救護車昨(19)日下午1時58分左右,疾駛在國道1號中山高速公路北上319K台南永康路段時,遭到前方1輛貨車擋道近2分鐘,有民眾不滿,向警方舉發。國道警方表示,今天早上已接獲民眾檢舉,將依法開單告發。
救護車遭擋道的影片被上傳網路,影片中救護車鳴警笛行駛在內側車道,前方的藍色貨車不知何故並未讓道,救護車多次猛按喇叭也不見反應,前後將近2分鐘,民眾怒批貨車駕駛嚴重影響救護,應該吊銷駕照。
國道公路警察第4大隊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2項規定,「汽車駕駛人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者,處汽車駕駛人新台幣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若因此致人死傷,將處汽車駕駛人新台幣6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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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應該直接沒入車輛吧,這種沒駕照還是會違法,而且到底為什麼碼有找出該車的方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