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urrry (南港李國毅)》之銘言:
: 不是啊
: 在
: https://i.imgur.com/ZEYqvvc.jpg
: 這兩個是誰??
: 有什麼權利把人拖走
: 那裡是公共場所欸
: 是警察?
: 警察又憑什麼把人給拖走
: 他犯法嗎?
欸 肥宅我看YT阿
https://youtu.be/U2iIbaSxTTE
(B.C.&LOWRY翻譯影片 不喜誤入)
別人抗議啊什麼的 警察上司還會跟他說 那是他們的言論自由
在公共場合抗議是合理合法的
阿今天時神這邊 應該是公共場合吧?
時神也不是什麼前首相現任台北市長吧?
連官職都沒有的自由業是吧?
哪他憑什麼 用什麼法 去侵害他人抗議的自由?
還是因為言論自由是民進黨帶給台灣人的
台灣人不得用言論自由陷民進黨於不義?
去你媽的言論自由
東南亞小國骨子裡就是封建帝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