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行為惡劣但態度尚佳」 網紅小玉一審判5

作者: crocus (哪來的)   2022-07-21 23:46:16
1.媒體來源:UDN
2.記者署名:聯合報/ 記者柯毓庭/新北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行為惡劣但態度尚佳」 網紅小玉一審判5年半可易科理由曝光
4.完整新聞內文:
網紅「小玉」朱玉宸和22歲莊姓助手用換臉技術製作色情影片上網販售,將名人、政治人
物等人臉部合成到女優身上,賺1338萬餘元,被起訴個資保護法,今新北地方法院宣判,
考量兩人犯後坦承犯行、試圖和解,依個資法119罪處朱玉宸5年6月徒刑,莊姓助手3年8
月徒刑,均可易科罰金。
檢方起訴,朱玉宸與莊男兩人為圖私利,恣意濫用人工智慧合成技術Deepfake,將119人
以移花接木方式合成猥褻影片,還透過網路分享對被害人造成持續性傷害,依個資保護法
等起訴,119人中有83人提告。
朱玉宸在庭上對犯行認罪,兩度對被害人道歉,稱他有做反省,多名被害人對朱玉宸提出
附帶民事求償,金額從120萬到10萬元不等。辯護人洪士淵請求審判長審酌,被告坦承犯
行,並且銷毀資料,資料也沒有蔓延,另外被告與被害人並不相識,是會員要求,才利用
Deepfake深偽技術做影片,「別人也可能會用」,因受害人數眾多,無法一一道歉,盼審
判長能從輕量刑。
但告訴代理人認為被害人很害怕,被告卻理所當然,建議審判長對朱玉宸一罪一罰,判合
併應執行12年徒刑;莊姓助理合併應執行8年徒刑,「量刑也是代表被害人的心聲」。
審判長認為,兩人上傳合成被害人臉部特徵的猥褻影片提供付費瀏覽,用以刺激、滿足或
挑起他人性慾,屬於猥褻影像,進而毀損、貶抑被害人人格名譽與社會評價,觸犯個資法

審判長認為,朱玉宸兩人不思循正途賺錢,卻藉由網路販賣合成猥褻影像,破壞社會善良
風俗,且網路散播快速,猥褻影像一旦上傳,難以收回、阻止,嚴重影響被害人身心名譽
,行為惡劣,但考量兩人犯後始終坦承犯行,試圖與被害人和解賠償損害,態度尚佳,依
個資保護法119罪各處朱玉宸5月,合併應執行5年6月徒刑,莊姓助手各處3月,合併應執
行3年8月徒刑,均可易科罰金。
5.完整新聞連結: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478630
6.備註:有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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