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租金補貼申請獲房仲業參與協助 花敬群籲

作者: TyuzuChou (子瑜我老婆)   2022-07-22 18:14:47
1.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記者翁聿煌/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租金補貼申請獲房仲業參與協助 花敬群籲房東鼓勵申請、獲合法減稅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翁聿煌/新北報導〕內政部政務次長花敬群今天至新北市仲介業者視察,感謝全國
已有3666家房仲門市加入協助申請服務據點,鼓勵民眾就近申請租金補貼,並提醒房東應
鼓勵房客申請租金補貼,不得禁止房客申請或入籍,花敬群說,目前申請戶已達21萬戶,
但仍有部分房東擔心被政府查稅,或揚言漲租、解約,他希望房東能夠轉念,還能獲得合
法減稅。
花敬群指出,在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協助下,包括永慶、信義、住商
、大家、中信、台灣、東森、太平洋房屋及其他房屋仲介公司與各大加盟店,已有3666家
既有門市成立「申請租金補貼服務據點」,呼籲不方便上網的民眾可攜帶健保卡、租約及
存摺封面影本就近前往,由房屋仲介服務人員現場協助完成申辦。
花敬群表示,為協助國人租屋居住,行政院300億元擴大租金補貼已於7月開始受理房客申
請,房客申請租金補貼通過後,房東經認定為公益出租人,即享有綜合所得稅、房屋稅及
地價稅優惠,鼓勵房東放心將房屋出租,一起用好房做好事。
花敬群說,申請租金補貼是房客的權利,同時,房東也能藉由房客通過後享有公益出租人
稅賦優惠權益,若房東片面禁止或要求拋棄申請,對於房客顯失公平,也有損自身權益。
但目前租屋市場仍有所聞,房東另以房客申請租金補貼為由,進而要求漲租或負擔所增加
稅賦,因已違反定型化契約規定,房客除可依消費者保護法向縣市政府提出檢舉及申訴,
屆期不改正者,可依消保法規定處3萬至30萬元罰鍰,又經再次命其限期改正但仍不改正
者,並可加重處5萬至50萬元罰鍰,且得按次處罰,如有租金補貼申請資格問題,可上網
搜尋「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區」或撥打諮詢專線02-7729-8003或02-87712345轉2
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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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你各位還不快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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