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離職日帶走4杯飲料被老闆求償20萬! 手搖

作者: loken0408 (男人野蠻劍)   2022-07-22 23:07:46
1.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2.記者署名:郭芷余
3.完整新聞標題:
離職日帶走4杯飲料被老闆求償20萬! 手搖飲員工這下悲劇了
4.完整新聞內文:
高雄一名陳姓飲料店員工離職當天,做了4杯、共275元的飲料想要偷偷帶回家,老闆發現
後要他賠償20萬才能和解,陳男剛出社會沒這麼多錢,付不出來,被告業務侵占罪。高雄
地院審理認為陳男行徑確實違背誠信及職業道德,但他並非沒誠意賠償,只是和解金額談
不攏,如果因此將他判刑最低刑度6個月還是太重,因此將他減刑至3月,並宣告緩刑2年
,條件是要賠償公司1個月的薪水2萬4000元。
判決指出,陳男剛出社會,在某知名連鎖飲料店上班,月薪24K,上班3個多月後他決定不
幹了,在最後一個工作日下班前,偷偷調製了「火龍果酸奶」、「燕麥酸奶」、「紫米酸
奶」等共4杯、價值275元的飲料放置於冰箱,等下班和店長交接完再返回店內,打開冰箱
拿走這4杯飲料帶回家享用。
店長發現後將此事報告老闆,老闆調閱當日收支明細及監視錄影器畫面,發現陳男確實沒
結帳就帶走飲料,事後質問他。
陳男辯稱當天要交接,有點手忙腳亂,所以忘了結帳,不是故意要偷拿飲料。但老闆拿出
監視器影像打臉他,表示他做飲料當下並沒有客人排隊,且他是交接完刻意返回店內取走
飲料,認為他就是飲料小偷,要他賠償20萬元,否則提告。
陳男見東窗事發也嚇到,聽到要賠20萬更是驚慌,他向老闆賠不是,表示自己剛出社會沒
這麼多錢賠償,希望可以賠少一點。但雙方最後終究因為和解條件談不攏,陳男被告業務
侵占罪。檢方偵查時也不採他「忘了結帳」的說法,將他起訴。
法院審理認為,陳男未能謹守職務分際,貪圖私利,於將離職之日,侵占4杯飲料,違背
誠信及職業道德,但審酌他坦承犯行,雖未達成和解,但已盡積極洽談之能,還是與公司
要求的金額有所差距,又侵占財物價值輕微,若將他處以最低法定刑度6個月仍顯過重,
因此依法減刑將他判刑3個月,並宣告緩刑2年。
法官認為,陳男確實造成店家財產損害及徒增管理困難,迄今沒賠償,不能因為他坦承且
侵占財物價值輕微就無條件給予緩刑,因此附加緩刑條件是賠償店家1個月薪水、即2萬
4000元。法官也說,如果公司仍對賠償金額有爭執,仍可另行協調或依法訴訟,不受緩刑
條件約束。全案還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https://www.appledaily.com.tw/local/20220722/03A0B87F6D83DD239146FF6496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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