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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記者林孟潔、李隆揆/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幫派分子砸警局電腦 判6月得易科罰金定讞
4.完整新聞內文:
2022-07-23 01:24
徐權等黑衣人衝進松山分局中崙派出所鬧事。圖/本報記者翻攝
台北市警察局松山分局中崙派出所去年4月被四海幫派分子徐權等人砸毀警用電腦,徐是
唯一被起訴被告;他原先和派出所蕭姓警員和解,但被分局否決,台北地院昨依損壞公務
員職務掌管物品罪,判徐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定讞。松山分局尊重判決結果,但仍建請
檢方勿易科罰金,以維警察尊嚴。
合議庭昨原訂上午11時宣判,松山分局也派員到庭聽判,但審查庭法官謝欣宓延遲78分鐘
,直至12點18分才宣示主文,雖經人提醒,但謝欣宓在法台上一度「拍桌」表示不宣判,
堅持開完所有表定案件才能宣判。
北院回應,刑事案件依規定應準時宣判,關於法官未按時宣判,院方將會轉知法官應遵守
規定,妥適安排庭期和宣判時間。
松山分局教官楊忠蒞和徐權等人去年4月16日凌晨口角衝突,徐等人不知楊的身分,一路
追進派出所,眾人推倒紅龍柱、大聲咆哮,徐甚至拿鐵椅砸毀警用電腦螢幕。檢方調查後
依妨害公務等罪起訴徐權,其餘9人獲不起訴。
法院開庭審理,徐認罪,並與蕭姓警員以8千元調解成立,但松山分局卻不同意,分局長
陳昭甫出庭指稱,徐闖派出所毀損公物,影響警察形象,造成社會負面觀感,蕭與徐和解
是個人意見,不能代表分局,「我們不同意和解」,建請法院不能宣告徐緩刑。
北院簡易庭一審認為,徐權無視警方勸阻,砸毀公務用電腦,法治觀念淡薄、藐視公權力
,不宜寬貸,考量他坦承犯行,但警用電腦所有權人不同意,且徐尚未賠付款項,判徐6
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案經上訴,北院合議庭指出,一審漏未論列妨害公務罪,且認定徐權犯損壞公務員職務掌
管物品罪,同時構成毀損罪,此部分有所違誤,撤銷一審判決,審酌後仍判6月、得易科
罰金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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