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陳明通4000字長文聲明 重申「林智堅論文

作者: amertazer (唉~~沒他色)   2022-07-24 10:56:47
※ 引述《amertazer (唉~~沒他色)》之銘言:
: 這個已經不是在護航了
: 這個是在汙辱所有讀過研究生以上人的智商好嗎
: 大家畢業論絞盡腦汁的換句話說 是玩假的喔
: 直接把支持者都當沒讀過大學研究所的低端人士來騙喔
: 還是民進黨支持者大部份是沒讀過大學的低端人士?
噓 r5e97nk63: 換句話說還真的是玩假的42.73.176.47 07/24 01:42
噓 TassTW: 我寫論文從來沒有絞盡腦汁在換句話說111.241.169.31 07/24 10:17
→ TassTW: 需要這樣搞的論文本質上和抄襲沒差多少111.241.169.31 07/24 10:18
你會覺的換句話說是抄襲
那是表示你的老師不夠變態齁
為什麼要換句話說
因為當時除了實驗步驟
要求其他部份不能連續30個字以上重複
包含列出的引用文獻的部份
不要以為換句話說就沒事情
就算是引用文獻 比例超過20%和30%以上雷同 就是抄襲
而且你如此高的標準
你覺的連錯字都不改重複綠這麼高的是不是抄襲自我抄襲?
→ nzj: 笑死,研究自己還被說抄襲,硬拿一個不是的點42.76.112.201 07/24 10:06
→ nzj: 在那邊扯,李眉蓁那這才是抄襲,那是copy一42.76.112.201 07/24 10:06
→ nzj: 整本的,差在姓名不一樣,而林是研究自己的42.76.112.201 07/24 10:06
→ nzj: 選舉過程,靠腰這裡有幾個人的論文是研究自己42.76.112.201 07/24 10:06
→ nzj: 的,在家研究自己的精子滑動不算喔42.76.112.201 07/24 10:06
→ nzj: 李有原著出來告,林又沒有42.76.112.201 07/24 10:08
你這屬於偷換概念"抄襲"和"著作權"
"抄襲"從來都不用原著告 雜誌社和學校都會主動去查的
從來就沒有 要原作題告才叫抄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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