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留言稱對方是gay 不起訴

作者: zzzzz843 (舔哥)   2022-07-26 06:48:31
1.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鄭淑婷
3.完整新聞標題:留言稱對方是gay 不起訴
4.完整新聞內文:
桃園市王姓男子在臉書社群留言,並標註陳姓男子「你媽知道你是gay嗎?」陳男憤而提
告加重誹謗,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認為,王男留言固然不當,但若司法機關認定「gay」一
詞具有侮辱性,形同是由國家機關逕予指稱「同性戀」或「gay」等詞句具有貶抑之意,
不符合憲法平等權保障意旨及我國立法趨勢,偵結將王男不起訴處分。
當事人認損害人格 提告加重誹謗
陳男指控,他今年三月十三日瀏覽臉書,發現王男在其貼文下方留言並標註他,稱「你媽
知道你是gay嗎?」認為已損害其人格,截圖蒐證並報警提告。
檢方調查時,王男否認有誹謗之意,辯稱「gay」的意思是同性戀,他在陳男臉書有看到
對方與其他男生牽手的照片,也有他人留言「好騷」等字眼,認為王男可能是同性戀,他
基於詢問之意而留言,不認為會令人感受到污辱。
檢:司法機關不應認定此為貶抑詞
檢方認為,台灣社會尊重多元性別文化、提倡多元性別友善,已難認「gay」為貶抑名譽
詞彙,若司法機關認定「gay」具侮辱性,不啻是由國家機關逕予指稱「同性戀」或「gay
」等詞句具有貶抑之意,不符合憲法平等權保障意旨及我國立法趨勢,不應據此認為王男
構成妨害名譽,因此不起訴。
新北地檢署也有類似案例,蘇姓男子被潘姓男子罵了句「gay」而提告,檢方認為,社會
不會因一個人是否是同性戀,就對其人格有負面或貶抑評價,做出不起訴處分。不過,蘇
男經聲請再議,另提事證證明,潘男罵的是「死gay」,全案因一個死字逆轉,潘男被起
訴,法院判罰六千元。
5.完整新聞連結: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53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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