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王定傳
3.完整新聞標題:
「威猛先生」偷吃對門女鄰居還送屋 小三判賠50萬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洪姓女子發現結婚30多年的呂姓丈夫,竟與對門的陳姓女鄰居
偷情,呂男不僅自誇性能力強,還給自己取了代號:「威猛先生」,甚至帶陳女共赴摩鐵
,贈送房屋、保養品等,洪女氣炸提訴向陳女求償500萬元,新北地院審理後判決陳女賠
償50萬元,可上訴。
洪女提訴主張,身為公司老闆的呂男與對門鄰居陳女,利用雙方配偶均在外地工作之便,
發生婚外情,2人除了透過LINE互傳曖昧對話外,還贈送禮物、親吻並多次發生性行為、
陳女甚至暗示呂男儘快離婚,因此求償500萬元。
洪女並提出2人的曖昧對話,其中,呂男不僅自誇姓能力強,還給自己取了代號:「威猛
先生」、「是不是最喜歡跟我做愛啊」等語。
陳女則強調兩人只是一般朋友關係,並無所謂男女朋友間親密關係,且她也不知道呂男已
婚,至於對方所提的LINE對話紀錄、行車紀錄器錄影影片、錄影畫面截圖都不是真的。
法官則判定,陳女早已知道呂男已婚,竟仍與呂男共赴汽車旅館以及位於桃園的房屋,甚
至在桃園房屋內發生性行為,還接受呂男贈送的保養品、房屋,顯已逾越一般男女社交之
正常分際,判決陳女賠償5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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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