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中央社
2.記者署名:
葉臻
3.完整新聞標題:
林智堅選辦:蘇宏達未審先判 已具狀申請迴避
4.完整新聞內文:
(中央社記者葉臻桃園26日電)
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論文爭議,台大審定委員會召集人蘇宏達指是「醜聞」。林
智堅選辦晚間表示,蘇宏達未審先判,律師已具狀申請迴避,待完成迴避後的合法委員會
再行審定。
林智堅競選辦公室今天晚間發布聲明稿表示,針對「上報」今天晚間報導,台大學術倫理
審定委員會,明天林智堅、國安局長陳明通兩人確定不會到場陳述,林智堅委任律師黃帝
穎表示,依法應公正並秘密進行的審查會,竟被台大透過媒體放話,選擇性公開內容,令
人遺憾並擬究責。
黃帝穎指出,台大學術倫理審定委員會召集人蘇宏達教授,日前發送公開信給台大社科院
師生,在學倫會召開會議之前,未審先判將林智堅論文一案視為「醜聞」,心證顯受污染
。
黃帝穎表示,依照「國立臺灣大學博、碩士學位論文違反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專
科學校以上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及「行政程序法」規定,學倫會的組成本應秉持「公
正客觀」原則,當組成成員有偏頗之虞時,本該自行迴避。
黃帝穎說,他今天已經以書面方式正式向台大社科院學倫審定委員會遞狀,請學倫會依「
先程序後實體原則」,待台大完成蘇宏達依法迴避後的合法委員會再行審定,台大社科院
也已簽收。
黃帝穎說,盼學倫會依法行政,並遵守「先程序後實體原則」,待台大完成蘇宏達依法迴
避後的合法委員會再行審定,避免社會大眾對於學倫會組成的質疑,也確保程序與結果能
符合公平、公正之原則,以維護大學自治與程序正義。
(編輯:陳正健)111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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