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遭余正煌律師直指抄襲 林智堅陣營回應了

作者: pujos (lks)   2022-07-28 16:22:47
林智堅競選辦公室發言人
黃韋鈞
台大政治學士
倫敦政經學院碩士
記住這個名字
學歷看起來“根紅苗正”
千萬要記住
這麼瞎的案子
他敢跳下來硬凹
說些鬼都不信的低能話
未來這種XX去參政
可想而知
鐵定會為了利益出賣任何是非
黃韋鈞
台灣大學
倫敦政經學院
什麼垃圾學校教出這種學生
※ 引述《joy2105feh (高中歷史郎施)》之銘言:
: 遭余正煌律師直指抄襲 林智堅陣營回應了
: 聯合報/ 記者朱冠諭
: 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深陷論文風波,另名當事人余正煌的委任律師今天直指,林
: 智堅就算不是抄襲余,也是抄襲其他學者。林智堅競辦發言人黃韋鈞表示,今已具體列舉
: 3項事證,證明林智堅的論文符合寫作邏輯,沒有抄襲,「林智堅從頭到尾都在為自己的
: 清白辯護,從未指控任何人抄襲。」
: 黃韋鈞表示,上周日林智堅已公開提出經台北地方法院所屬公證人所公證的證據,表明自
: 己是發想在先、研究大綱在先、研究設計寫作也在先。
: 黃韋鈞表示,林智堅始終坦然面對檢視,但台大社科院院長蘇宏達「未審先判」的言論已
: 顯示其心證早受汙染,依法應迴避擔任學倫會召集人一職;無奈台大學倫會並未依「行政
: 程序法」第33條要求蘇宏達迴避,未來律師團會在收到公文後提出覆決,期盼台大學倫會
: 能依「先程序後實體」的原則,化解外界對於學倫會的疑慮,回歸學術專業,公正、公平
: 審理。
: 顯示其心證早受汙染,依法應迴避擔任學倫會召集人一職;無奈台大學倫會並未依「行政
: 程序法」第33條要求蘇宏達迴避,未來律師團會在收到公文後提出覆決,期盼台大學倫會
: 能依「先程序後實體」的原則,化解外界對於學倫會的疑慮,回歸學術專業,公正、公平
: 審理。
: https://reurl.cc/pMdjZe
: .
: 再次強調
: 已經公證
: 三個在先
: 蘇未迴避
: 林智堅蒿吐魯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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