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awick (刺蝟哲學)
2022-07-28 17:26:54林的論文初稿有公證的時間
余的口試也有明確的時間
林的指導教授作證余有看過林的論文初稿
時間序是林的論文初稿;余的口試;林的口試
如果余拿不出自己論文初稿的公證時間
林的律師只要死咬余看過林的論文初稿而且有證人
這樣余即使口試在前
也不能排除余在參考林的論文初稿後
才完成自己的論文初稿
除非余的律師可以推翻余看過林的論文初稿
不然林跟余論文相似度高這件事
在無法排除林抄襲余的所有其他可能之下
應該是會安全下莊吧
也就是說兩個人都無法排除抄襲嫌疑的話
台大就不能取消其中一個人的學位證書
林的律師策略應該是這樣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