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在網路看到這個聲明書
是當事人律師的臉書 搜尋一下張祐齊律師就有
https://imgur.com/uG3PsE1
奇怪,台灣民主社會,
律師幫客戶接案子不是天經地義嗎?
怎麼還要寫這種聲明書,是被人施壓了嗎?
好奇怪喔....
是不是律師承接到對執政黨不利的案子,就會這樣。
連不自殺聲明書是不是也要順便寫一寫啊???
台灣怎麼越來越像中國了??
中國只要有律師敢去接對中共不力的案子,去幫受害者維權,
就會被修理得很慘,甚麼剝奪律師證書、關小黑屋都是家常便飯。
接下來該不會承辦律師的家庭三代成員都要被挖出來,
臉書被挖出來各種言論,看是不是中共同路人了???
還是被律師公會找麻煩,把以前的事情抖出來,
直接懲罰剝奪資格啊?
太可怕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