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ichter (the gift of life)》之銘言:
陳明通只是余正煌的口委而已,
不是指導教授,
即使口試簽名需要陳明通,
整體的研究內容架構仍然是余正煌的教授主導,
陳明通的說法只建立在指導教授同意之下的前提,
而且一個口委的關係而已,想要影響一個學生的論文到這麼大的程度。
根本不可能。
這樣還會讓聯想這指導教授在幹什麼。
而且陳這篇又在暗指余抄襲吧。
: ※ 引述《flybow (yyyyyyyy不會再度被喚起)》之銘言:
: : 這個沒辦法這樣扛的,除非是用不斷放送蓋過去
: : 而這樣的結論,必然是余有抄襲,只是那個資料是老師給的
: : 但還是抄襲
: : 而且陳聲明,具體的證據至少應該要有
: : 1.林有創作再先,產製有具體資料
: : 2.林給陳資料
: : 3.陳再給余資料
: : 4.余取得了資料,老師向余表明要這樣修改,而且是逐字必須這樣修改
: : 4.余配合指示而照辦
: : 每一段都必須有對應的佐證,才可以建構陳的說詞無誤
: : 但即便這個說詞無誤,基於重複範圍如此之廣,
: : 聲明要立的住,很不容易(這已經超越修改或是指導的範圍)
: : 依然會有學位上的問題
: 這2000字聲明只是放煙霧彈,騙騙死忠的,
: 自從余出席台大學倫審定會之後,
: 林陣營所謂余抄林研究計畫,加上阿通師這篇,
: 全都是換湯不換藥的把前提建立在
: 陳2/1寄給01的研究計畫 vs 余3/8寄給陳的研究計畫上
: 實際上,如前面一位板友的推理,
: 目前高度相似的文字,未必是余在2/1後才寫的,
: 按照林陣營提供的時間序:
: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2/07/25/164.jpg
: 2016年1月余就在陳明通的建議下換題目了,
: 那麼陳寄給01的研究計畫也有可能是用余的版本,
: 挖空格「請智堅自我發揮一下」。
: 反正余正煌已經簽字授權台大學倫會調閱他碩士信箱的郵件和檔案,
: 這大概也是林、陳不敢去學倫會被電,只能對外放話的原因吧?
: 再附上余論文中參考文獻,
: 有關網路資料的檢索日期:
: https://i.imgur.com/HcNPnzB.png
: 光這一頁就可看出余最晚在2015年12月28日就開始寫這篇論文。
: 此外還可以注意到一點是,陳寄給01的信中提到:
: 「上週六所拷貝的檔案請廢棄不用」,
: https://reurl.cc/W1LY8x
: 會不會是原本林的研究計畫寫得不理想只能廢棄,
: 好心陳師才把余的研究計畫「修改、增補」一下給林呢?
: 如果是這樣,就可合理解釋為何高度相似部分,
: 余有引註而林沒有;
: 既然都原文照抄了,刻意將註解刪掉反而奇怪,
: 但如果實情是當時余還沒按EndNote附上出處呢?
: 但不論真相為何,有一件事是可以確定的,
: 依陳明通的「自白」,他在2/1給了林研究計畫,
: 又在3/8看過余寄給他的研究計畫,
: 兩人都尚未口試,時間又這麼接近,
: 應可看出文字高度雷同,卻沒有通知任何一人修改,
: 以致造成兩位學生的論文涉嫌抄襲的結果,
: 他這個指導教授/口委違反學術倫理的責任最大。
: 愈講洞愈大,真的還要提油救火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