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這件事的重點不在於被詐騙者要有自我警覺心 否則就是自己活該
如果這樣的話 那任何事都可以無限上綱了
被小偷偷竊是自己沒警覺心 不把錢藏好
不用好一點的包包防竊
被性侵是因為沒有警覺心 不保護好自己
不穿的厚一點
被詐騙這件事如果只是個案那姑且可以當作那個人愚蠢
但今天是已經形成產業鍊了
21世紀的台灣
居然有這種落後地區才會發生的事
政府沒有責任嗎
掃黑有沒有強化?阻止黑道發展人蛇集團?
邊境管控有沒有下警告、審查跟勸退?
行政資源有沒有投入下廣告警示?
網路銀行有沒有立法或行政命令要求管控?
政府如果之前人不夠多沒有警覺
今天也告訴你了 已經有數千人了
形成產業鍊了 該斬掉這一塊了
什麼時候要有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