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北巿公車緊急刹車 90歲乘客車內摔死

作者: PTTHappy (no)   2022-08-02 14:53:08
這種法律問題並不難。
「凡是有責任的各方(所以確實不只一人有責任)」「按其比例分配刑事、民事責任」。
死者自己佔了過早起身(依照他自己的責任,他應該等公車停止才離開座位)的某部份
責任。不過,因為他同時是責任人兼受害人,法律不管這部份,他不需「自己賠自己」罷
了,但其他責任人自身責任範圍,自然應扣除了死者自身該負的責任比例部份。
那個機車騎士違反交通規則使得在相關牽連中造成死者死亡,也在這個「過失致死」中佔
了某部份責任,所以有可能他在這次過失致死事件中也有一部分過失,所以其實刑責要分
攤「一部分」,賠償「也要分擔一部分」,只是不曉得檢察官有起訴他與否?
公車司機「沒有保持跟機車的『安全距離』(指就算前方車耍白爛急煞,你也反應得及,
比如緩煞也煞得住而不會撞到前方白爛,也就不至於造成過度激烈的危險狀況)」,所以
有一小部份過失,導致在刑事、民事上都要攤上一小部份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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