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這款獸父!花光性侵賠償金又性侵女兒 法

作者: ytkuang (阿光)   2022-08-03 10:53:03
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
李宗祐
3.完整新聞標題:
這款獸父!花光性侵賠償金又性侵女兒 法院重判9年
4.完整新聞內文:
嘉義縣有名父親發現未滿14歲女兒與人發生性行為,向對方索取40萬元賠償金後花光殆盡,
又不思身為人父肩負保護教養責任,竟涉嫌5次性侵女兒。嘉義地方法院,依對未成年女子
性交罪共5罪,各處6年徒刑,應執行9年徒刑,可上訴。
去年7月間這名父親發現女兒與前男友、網友發生性行為,向對方索取共40萬元賠償金,不
但沒有擔負人父保護教養責任,反而涉嫌於同年7月31日到女兒房間內稱「既然你都給別人
弄了,我養你那麼久,我弄妳也沒關係吧」,女兒驚嚇不已不敢反抗,遂任由其戴上保險套
性侵得逞,每隔一段時間就對女兒逞獸慾前後5次,少女身心俱疲告知師長,校方通報警方

獸父坦承犯行;少女的代理人向法官陳述被告有筆性侵賠償金40萬元,而且有工作收入,卻
不遵從約定在偵查期間每月匯款1萬元扶養費給少女。被告辯稱稱40萬元已和女兒一起花光

但法官調查,只有帶女兒買手機、衣服等花費並不高,被告竟然將女兒與他人發生性行為所
獲賠償金大部分供自己花用殆盡。
法官審酌,被告因離婚協議負責少女的扶養教育,本應肩負為人父親保護教養、給予子女健
全成長環境的責任,竟然在少女最為安心的房間內性侵,導致年幼的身心受創,影響正常發
育。沒有謹守父女關係的人倫底線先後為5次性交行為,犯罪情節重大,造成少女一生難以
抹去的傷痕及精神痛苦,加劇破碎家庭的裂痕。又自陳須扶養行動不便領有中度身心障礙的
母親等家庭經濟狀況,依犯對於未滿14歲的女子為性交罪,共5罪,累犯,各處有期徒刑6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508134
6.備註:
5罪*各6年=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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