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準司法官「為愛登入」被記2大過 高材生

作者: FATTY2108 (肥好想進台大呀)   2022-08-06 11:03:13
※ 引述《Kaoos (卡歐思)》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ettoday
: 2.記者署名:
: 蔡怡萍
: 3.完整新聞標題:
: 準司法官「為愛登入」被記2大過 高材生不服對決法務部結果揭曉
: 4.完整新聞內文:
: 一名吳姓男子錄取司法官,並在職前教育訓練期間愛慕另一名徐姓男學員,他的騷擾行為也
: 被調查小組處以申誡,但吳男卻連續72次偷偷登入徐的電子信箱瀏覽,還偷刪郵件,被發現
: 後遭法務部依違反學員守則記2次大過,面臨廢止受訓資格,吳男不服提起復審遭駁回,進
: 而提出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仍判吳男敗訴,可上訴。
: 根據了解,吳姓男子2018年通過司法官考試正取,隔年8月起參加法務部辦理為期2年司法官
: 職前訓練,期間他對一名徐姓男學員萌生愛意,不斷有騷擾行為,2020年6月經法務部性騷
: 擾申訴處理調查小組審查後,認定吳男性騷擾成立,也對他告知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接觸徐男
: 。
: 2021年2月於少年家事法院學習期間,吳男發現前一個使用電腦的徐男沒有登出電子信箱,
: 竟然擅自登入瀏覽,再自行刪減徐的郵件,從2月22日至3月18日間,徐男發現竟遭連續偷登
: 了72次,他不滿向上通報,法務部認為吳男舉止已經觸犯刑責,且違反先前命令,以及司法
: 官學院學員守則,記吳2次大過,吳男不服處分提起復審遭駁回,他再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
: 。
: 吳男開始發揮所學,他主張「司法官特考錄取人員之獎懲,應由司法院會同考試院及行政院
: 所設之司法官訓練委員會制定」,認為對他處分的條例並無授權,又說他所參加的訓練計畫
: 未明定獎懲具體要件及法律規定,又強調「學員守則乃一無效之行政規則,自無違反『院規
: 』之可能」。
: 他也表示,是徐員自己沒將信箱帳號從公務電腦中移除,以致他不小心登入,他認為只是過
: 失,此過錯未達記2次大過的程度,應予撤銷。
: 法務部則表示,該期學員受訓之初就在學員手冊中詳細記載應遵守規範,自得為學員獎懲之
: 考核依據,學員守則僅屬內部規則,只需機關頒布即生效,況且,吳男行為已觸刑法「妨害
: 電腦使用罪」,已欠缺一般人都應具備的守法能力,遑論要從事專業司法官工作;此外,不
: 僅此事足認其品德操守嚴重不足,此處分也是評價吳男整個受訓期間表現後的決定,送保訓
: 會處分廢止其受訓資格。
: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司法官職務神聖,地位崇高、責任重大,本應高度自律、有比一般
: 公務員更高的倫理規範要求,更應要求未來擔任司法官的學員可以了解「司法官」責任之重
: 大,培訓過程更應嚴格看待,除了專業知識外,品德更是重要,此事可見吳男品德操守不足
: ,且懲處所用規則均正當,吳男起訴欠缺權利保護必要,處分應予維持,於是駁回吳男之訴
: ,仍可上訴。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0729/2304934.htm
: 6.備註:
笑死了
保訓會的行政處分根本沒有按照行政程序法第96條規定寫明廢止受訓的理由,只有寫一句「司法官學院廢止吳男受訓並無不妥」,這叫作有符合要式要件?
況且徐男自己也整天跟吳男講自己在徐妻懷孕大肚子時如何做愛,怎麼就不是性騷擾吳男?
吳男向考試院提出復審,視訊會議時當天,委員還在叫外賣沒關麥克風,決議書完全沒有回應保訓會做成的行政處分不符合要式要件。
徐男自己使用高雄少家法院的公用電腦忘記登出,誰知,下一個月換吳男去少家法院實習用到同一台電腦,吳男又暗戀徐男,在未登出下才瀏覽徐男的信件,請問這個犯什麼法?自己忘記登出,別人一打開電腦就看見了,而且這件事還是吳男自己去跟司法官學院自首的,否則根本沒人知道是吳男做的。
因為吳男暗戀徐男,司法官學院也沒有性平輔導機制,蔡碧玉還一直諷刺吳男同性戀的身分,問吳男是不是沒有交過女友,什麼時候發現自己是甲……司法官學院還把徐男用過的公用電腦傳給吳男用,吳男真的受不了了,才去自首提到徐男沒登出的事情
整件事就是司法官學院性別歧視,還想隻手遮天,一堆狗官亂判害命都還升官了,一個甲偷看信件就要被退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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