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akechance (dfs)》之銘言:
: 北市年底禁一次性飲料杯,如果導致手搖飲料店大量倒閉,店家可以申請國賠嗎?
: 至少我是拒絕買了,改去超商買飲料 (幹,還不是同樣一次性寶特瓶)。
: 從飲料店的手搖飲,換成超商的茶裏王而已。
禁塑膠杯啦,誰跟你禁飲料杯!
前幾天才在小7看到婦人跟店員在吵杯子問題,說一次塑膠杯不可以重覆使用,如果你拿
去裝的杯子是屬於一次性的塑膠杯,不管是不是這家店的塑膠杯,不符合退費的規定,店
家被檢舉就會被罰錢。然後婦人就在吵,這不是自帶杯嗎?店長還出來解釋OOXX,反正最
後結論是....
好啦,這次先退給你,下次不行了,我們被抓到要被罰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