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XXXXXXXXXGAY (我老公是張孝全!)》之銘言:
: 剛剛刷了一下對岸的「吧」
: 有些人覺得內政問題這麼大 還有償還不完的房貸
: 根本就不想隨著愛國小粉紅起舞
: 有人有看過類似的評論嗎?
1.人民拿到武器可以推翻政府
2.政府對人民做任何不適當的行為人民有權進行譴責跟反抗
3.人民有責任督導政府的一切行為
4.人民有集會遊行自由
5.人民可以以任何形式行使公民權
對岸的憲法都有寫,
但……,
實務就是連唱解放軍進行曲都會被抓去警局泡茶,
這個就叫國民的軍事素養。
中國是非常之差,
差到他們連義務跟權益都不知道。
舉個例子:
納稅義務人是可以監督錢去那邊的,
在中國納稅是義務沒有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