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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Ettoday
2.記者署名:
記者沈繼昌、莊智勝/桃園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林智堅3度未到場說明!律師曝今凌晨發mail:2時段讓台大選
4.完整新聞內文:
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論文抄襲案延燒多日,今(9日)台大上午認定林智堅碩論抄襲情節
嚴重,撤銷其學位;審定委員會召集人、台大社科院長蘇宏達表示,有3度邀請林智堅、
陳明通,但2人皆未到場說明。對此,林智堅律師曝光mail,表示在台大召開記者會前10.
5小時就去信給蘇,並給出2個時段讓台大學倫會安排林智堅到場說明,證明「當事人並未
放棄陳述意見權利!」
針對林智堅涉嫌抄襲余正煌碩士論文一案,蘇宏達表示,委員會以2人論文進行比對,發
現2篇論文一開始就產生高度重疊,比對後相似度更高達40%。蘇宏達進一步分析,委員會
經過逐章、逐節、逐段、逐小節比對,林生和余生的學位論文,在認定研究對象等都有高
度文字相似性而構成抄襲,然而林生論文中的中文摘要,全部七行和余生中文幾乎一模一
樣,而碩士論文結論,兩篇論文中文摘要到結論文字,也高度相似和重疊,充分討論後認
定余生、林生兩論文構成抄襲且情節嚴重,也就是林生抄襲余生。
蘇宏達表示,曾就論文抄襲案3度邀請林智堅、陳明通到場說明,但2人均未現身,最後委
員會根據相關證據,判定林智堅論文抄襲。
對此,林智堅律師團隊今曝光一封mail,表示在台大召開記者會前10.5個小時,律師團隊
於今凌晨12時30分去函予蘇宏達,強調歷次書狀均聲明當事人並未放棄陳述意見之權利,
因此敬請委員會安排當事人到會陳述意見,並給出11日下午3時、或12日下午1時兩個時段
,「以學倫會方便時段優先」。
律師團隊還在信中表示,暫不論前申請依法迴避及主張公正客觀程序等事,律師團全力配
合當事人到會陳述意見之權利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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