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鮑建信
3.完整新聞標題:
驗收工程涉索賄 高雄2公務員緩刑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茂林區公所財經課吳姓課員、桃源區公所經建課于姓女技
士假藉驗收,涉嫌向得標廠商索取賄款共6萬多元,被橋頭地院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分別
判處2年和1年9月徒刑,均宣告緩刑。
判決書指出,2014年1月6日至11月25日止,茂林區公所財經課吳姓課員負責驗收萬山里下
方河床保護應急工程、濁口溪清疏工程和多納溫泉溪2期清疏工程等,涉嫌向得標的元騰
公司劉姓負責人(緩起訴處分)收受共5萬多元賄款。
另2019年4月14日,桃源區公所經建課于姓女技士負責驗收「108桃源區各里公有廢棄空屋
拆除工程」,涉嫌向永盛土木包工業李姓負責人(緩起訴處分)索取1萬賄款。案經檢方
方指揮調查單位偵辦,並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
橋頭地院開庭調查後,認定吳員觸法3罪,各處有期徒刑1年10月,並執行刑2年,褫奪公
權2年,緩刑4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需支付國庫20萬元﹔于女則處徒刑1年9月,褫
奪公權1年,緩刑3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需支付國庫5萬元。
承審法官審酌吳、于女坦承犯行,收受賄款不多,因此宣告緩刑,以啟自新,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020316
6.備註: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