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正妹酒醉被撿屍 誤將2性侵犯當男友大搞3P

作者: ha3810996 (微八嘎囧)   2022-08-10 23:09:34
正妹酒醉被撿屍 誤將2性侵犯當男友大搞3P
自由電子報〔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
北市20多歲正妹,在夜店狂歡後酒醉,遭林姓、巫姓男子帶回家,昏睡中,她誤以為男友
與她求愛,不僅配合還發出呻吟聲,直至清晨酒醒才發現是林、巫2男趁她意識不清與她
大搞3P,氣的提告,一審考量2人已認罪、尋求機會彌補,依乘機性交罪各輕判1年8月徒
刑,上訴後,2人請求被害人原諒,願各賠償30萬元,但她仍不願和解,高等法院今將2人
各判1年8月徒刑,並均緩刑5年,各賠償3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被害女子透過友人認識潘姓男子,2020年8月22日,潘男與朋友鍾男、林男、
巫男相約到台北市信義區WAVE CLUB Taipei夜店狂歡,被害人也和朋友一同前往,一群人
狂歡到凌晨,被害人醉到不省人事,女方友人以為她的男友會來接她回家,於是一一離開

直到隔天凌晨4時,被害人的男友仍未前來,潘男見到她醉倒在旁,鍾男、巫男、林男都
有醉意,就將他們全都帶回家過夜,打算等到酒醒再離開。
不料,林男、巫男見到被害人酒醉不醒,竟生淫念,一擁而上大搞3P。被害人在意識不清
情況下,誤以為是男友向她求歡,不僅配合,還發出激情的呻吟聲,鍾男驚醒,為免惹事
生非,立即離開該處。
被害人清醒後,發現酒醉後遭林、巫2人「欺負」,大玩3P,認為是遭潘男、林、巫、鍾
男4人「撿屍」設計她,對4男提出乘機性交罪告訴。檢方調查後,將潘男、鍾男均不起訴
處分,將林、巫2人起訴。
法院審理時,林男、巫男坦承犯罪,並多次向被害人道歉,尋求和解,但她痛批林等2人
性侵她已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拒絕和解或原諒,法官考量2人無前科,亦有悔意,若依
法定刑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論罪,稍嫌過重,因此依刑法第59條規定減刑,將2人各輕
判1年8月。
全案上訴後,林、巫2人仍請求被害人原諒,並稱擔任貨運行員工收入有限,盼各以30萬
元和被害人達成和解,但被害人委託律師出庭堅稱不願意和解,高院認為林2人已誠心悔
改,也提出相當金額欲和解,今將2人各判1年8月徒刑,均緩刑5年,並各賠償30萬元。
https://news.ltn.com.tw/news/Taipei/breakingnews/4021258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