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詐欺罪修法刑責加重
這種方法說真的一點用都沒有
為什麼?
從今天柬埔寨案例來看
你也知道很多做詐騙的也是受害者
這是一個受害者
被迫去迫害下個受害者的循環
你很難去判斷誰是真的壞做詐騙
還是像這一群傻小孩被騙去做詐騙
而且詐騙案件不只有柬埔寨機房事件
那些機房詐騙台灣案件也是多如牛毛
司法系統沒癱瘓已經是奇蹟了
我不認為司法系統還會明查暗訪
幫這些不論自願或非自願詐欺犯查證
真正問題是黑社會組織
以及國際犯罪的問題
國際問題台灣根本無能為力
柬埔寨的犯罪集團
大多都是中國黑社會組織
中國政府單位有沒有涉入其中不好說
也許這就是新的器官供貨區
雖然我覺得詐欺刑責要加重
但也不是治本的方法
台灣國際處境頂多亡羊補牢
加大宣導海外工作詐騙的訊息
甚至這種海外工作讓政府把關我覺得也行
只要東亞或東南亞黑社會組織存在的一天
這些犯罪永遠不會少
柬埔寨案件只是做得太明目張膽
被注意到而已
其實這種事情行之有年
奉勸台灣人 有點危機意識
台灣人生長的環境相較和平太多了
對於國外罪犯根本小白兔一樣好欺負
所以台灣人自己真的要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