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
許維寧
3.完整新聞標題:
林智堅遭撤碩士學位陳明通無須負責 台大學生會說話了
4.完整新聞內文:
前新竹市長林智堅因論文抄襲,碩士學位遭台大撤銷。台大學生會、研究生協會今(8/13
)發布共同聲明,依照台大現有規範,研究生若被認定抄襲而撤銷學位,指導教授無需直
接負起任何責任,但無論綜觀他校規範和「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指導
教授對於研究生發表論文都應負起一定責任,發生學術倫理爭議事件時,應針對指導過程
和發法進行調查、檢視指導人。
林智堅論文案風波延燒多日,台大學生會、研究生協會先前沉默多日遭質疑,今晚發佈聲
明。聲明第一點指出,指導教授原本就負有監督、引導學生研究並完成學位論文的責任,
然而當研究生被認定抄襲,學位遭撤銷後,於台大既有規範下,指導教授無需直接負起任
何責任。
學生會指出,然而參考政治大學學倫相關辦法以及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
理原則」,無論是他校或母法規範,指導教授對於其研究生所發表的論文,應負擔起一定
責任。對此,學生會認為,論文品質需學生和指導教授一同維護,學倫爭議發生時,應一
併調查指導過程與方法,釐清指導教授在事件中所扮演的角色,以最高標準檢視「指導人
」。
聲明第二點談到,教授應和研究生進行學術互動,促使學生完成學術成果,但現況是指導
教授多需兼顧研究和教學,又必須指導多位學生,便可能造成教學、指導品質下降。雖有
多元升等指標,但實務仍強調學術表現,學生會亦認為應落實多元升等,肯定教授在指導
與教學上的付出,從結構上兼容教學、指導、研究品質。
聲明第三點則提及,現行學位授予法已規定,取得碩士學位條件不僅限於論文,放眼國外
,英國有一年型學習碩士、兩年型研究碩士之分;美國則有MPH只需修畢學分即可拿到學
位,學生會不鼓吹「不做研究也能取得學位」的風氣,而是取得碩士學位並非以完成研究
型的論文為唯一條件。
學生會認為,社會應反思不同學位的意義、建立彈性作法,無需全面要求如在職進修、
EMBA等均需完成研究型論文,但學位證明亦需與一般研究型碩士有區分。
第四點,台大學生會亦希望,至少應將學術倫理審定結果報告書、討論過程書面資料等於
審定後公開,以昭公評。研究生協會同樣關注、堅守學術倫理,抄襲爭議非一日之寒,也
非因一人而起,社會應共同倡議設法改善學位制度、取得標準,期待的道德標準才有實現
的一天。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https://udn.com/news/story/6928/6535413?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6.備註:
好像粽子一樣,拉個線頭起來一大串,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