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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蘋果
2.記者署名:
戴祺修
3.完整新聞標題:
政院強推「數位中介服務法」 李貴敏示警:未來將「網路戒嚴」
4.完整新聞內文:
「數位中介服務法」(簡稱中介法)草案說明會昨召開,各界對中介法看法各有不同,外界
質疑草案限縮言論自由,國民黨立委李貴敏今(13)日發出新聞稿表示,雖然頂著箝制言論
自由的罵名,NCC似乎鐵了心要硬推數位中介服務法到底,未來在法院決定前,政府單位隨
隨便便就可以給網路上的言論加標簽、下警語,這跟「網路戒嚴」有什麼差別?
李貴敏說,第一場公開說明會,諸多重大爭議直接跳過不討論,也說不清楚打算用25億設專
責機構的意義在哪裡。說穿了,民進黨政府與NCC推數位中介服務法很厲害的一點,就是用
話術治國,「數位中介服務」這個名詞看起來很學術、很中立,但基本上就是在網路世界裡
面,行政單位說了算。尤其如按現行草案條文通過,
李貴敏批評,NCC竟然還理直氣壯的說,歐盟的Digital Service Act(DSA)數位服務法也是
這樣,也就是這個法案是從那邊抄來的。可是DSA本來是要規範Google、Youtube、FB、Meta
這些大咖,因為這些巨擘跟弱勢的使用者的市場地位截然不同。因此國外要透過法令規範,
對這些巨擘有一些限制,包括:個人資料使用限制、資料蒐集限制等。
李貴敏表示,但這些內容跟NCC草案的規定、關注相同嗎?本來按歐盟或其他國家規定,法
令是去規範平臺服務的提供者,可是NCC反了過來,如果平台遵守政府的要求(包括加註警
示),平臺業者就可以免責。換言之,業者只要按行政單位說的去做,就可以沒有責任。所
以將來在網路世界裡,是不是就是行政單位說了算?
李貴敏質疑,同時草案條文之離譜已到匪夷所思的程度。在法院裁定之前,政府就可以要求
平台業者加注警語警示,時間更可以高達30天。試問,那一個民主國家對於人民的處置可以
跳過程序正義(Due Process)?
李貴敏說,難怪民間懷疑這個法根本不在保障所謂數位人權,其真正目的應該是在箝制人民
言論自由吧?未來,數位中介服務法最嚴重後果,恐怕是民眾祗有接受政府認可的訊息,只
能在不知不覺中被政府、執政黨或其認可機構洗腦!只要不符執政當局判準,言論就可能遭
下架或張貼警語,只剩下政府刻意釋放的真假訊息。更別提花25億元成立管理數位平台專責
機構意義何在?難道又是一個網軍基地嗎?
李貴敏抨擊,退一萬步講,如果這個法案如此重要,不難道是NCC這些拍板定案的政務官應
該要出來說清楚講明白嗎?為什麼到現在卻總是讓基層的公務人員出席公聽會發言、去為惡
法辯護、揹黑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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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程序正義 好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