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禁遛狗、地下室出入 北市社區苛刻規定 宛

作者: MikaHakkinen (一人中風,全家發瘋)   2022-08-16 08:2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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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記者胡瑞玲/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禁遛狗、地下室出入 北市社區苛刻規定 宛如「寵物監獄」
4.完整新聞內文:
2022-08-16 03:49
根據動保團體統計,台北市約有106萬住戶飼養28萬隻貓狗,平均每4戶就有1戶飼養,但
有民眾反映,部分社區雖未禁養,卻訂下苛刻飼養條款,包括大型犬出入要戴口罩、頭套
、只能從地下室進出及禁止遛狗,形同「寵物監獄」。動保處回應,個案規範比動保法更
嚴,恐不符合動物福利,會跟管委會溝通,要求修正。
為實現友善寵物環境,營建署及各地方動保機關近年積極討論是否修法或廢除「公寓大廈
管理條例」第23條的寵物禁養令,議員戴錫欽接獲陳情,指大安區有社區規約雖未禁養寵
物,卻訂苛刻的特殊飼養條款,且不符合營建署訂定的管理辦法,要求北市府加強與社區
管委會溝通及輔導。
戴錫欽說,大安區某社區訂定的「寵物管理辦法」,規定大型寵物(非凶猛性,12公斤以
上),由地下室出入,並戴口罩頭套、禁止在社區內遛狗,若持續違反規定將呈報北市建
管處,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及第47條,處3千元至1.5萬元罰鍰。
議員質疑,依照動保法規定,僅像比特犬等攻擊性犬隻才須戴口罩,但該社區的寵物管理
辦法,卻規定「所有大型犬」不僅出入要戴口罩,還要戴頭套,更只能從地下室出入,相
當不合理。
動保處回應,北市府推動友善動物,非禁止飼養寵物,而是朝加強飼主責任達到雙贏,目
前中央所訂定的公寓大廈管理自治條例第23條,可讓社區自己訂定飼養規定,但此個案規
範比動保法更嚴,恐不符合動物福利,會再跟個案管委會溝通。
建管處回應,目前規約由公寓大廈訂定,但為達到友善寵物環境,會協助動保處與管委會
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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