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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中心黃羿馨/桃園報導
柬埔寨獲救返台9人「揪出1人蛇」 原來是他!偷刪手機被抓包收押
台、泰警方聯手在曼谷蘇旺納普機場救出9名台灣人,檢方訊後發現其中1名何姓男子(紅
圈)是人蛇集團成員。資料畫面柬埔寨淘金詐騙案層出不窮,許多台灣人被騙到柬埔寨淪
豬仔,甚至轉賣到比柬國更兇惡的緬甸「KK園區」。台、泰警方前天(14日)聯手在曼谷
蘇旺納普機場救出9名台灣人並安排搭機返台。昨天(15日)經桃園地檢署訊問後,發現
其中一名何姓男子,疑為人蛇集團成員,且涉嫌重大,檢方訊後依意圖營利詐騙使人出國
、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組織犯罪條例」,予以當庭逮捕並聲請羈押,庭訊後法院
裁定收押禁見。
桃園地檢署指出,前天(14日)接獲警政署刑事局通報,泰國移民局依據我國所提供已經
報案的被害人名單,在泰國蘇旺納普機場成功攔截到12名國人自柬埔寨入境泰國,準備轉
往他處,且疑似有人口販運之被害人,其中9人經勸導自願返台,桃園地檢署立即指派檢
察官林郁芬指揮偵辦。
據了解,這8男4女共12名台灣人異口同聲都說要去緬甸,又都是從柬埔寨過境泰國,代表
處人員察覺當中有人神色有異,立即個別隔離詢問,其中6男3女改口說想回台灣,其餘3
人則說要回柬埔寨,引起代表處人員懷疑,先將3人留置泰國海關,由當地移民局先進行
收容調查。
檢方指出,9名返台者,昨經檢察官林郁芬訊問後,其中8人經鑑別,初步認定為受詐騙出
國被害人,另1名何姓男子則認涉犯《刑法》第297條「意圖營利詐騙使人出國」、及「組
織犯罪條例」第3條第1項後段之參與組織、《人口販運防制法》第32條第1項「以強暴、
脅迫等方法使人從事與勞動顯不相當工作」等罪嫌重大,且有串證逃亡之虞,予以當庭逮
捕並聲請羈押。
案經法院審理,被告坦承知悉前往柬埔寨工作的公司有從事詐騙部門,另被告到達柬埔寨
後亦與當地人士分工,詐騙他人到柬埔寨工作並提供電子機票及當地資訊,又被告亦供承
集團內另有其他人員,足認被告與該等共犯間涉犯本案犯行嫌疑重大。
再經警方檢視被告遭查扣之手機內資料,發現有多筆紀錄遭刪除,被告自承確有刪除手機
內訊息,而訊息內容皆為與本詐欺犯行有相關內容,本案尚有其他共犯未到案,有事實足
認被告有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有羈押原因。
衡以被告所涉為目前國內嚴重之詐騙工作,目前已有多名被害人因受騙前往國外而遭受人
身危害,考量被告本件犯行之程度、所生危害、被告人身自由拘束私益等,認如以交保或
限制住居等強制處分,不足以擔保偵查順利進行,認有羈押之必要,裁定被告應自111年8
月15日起予以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桃園地檢署強調,本署為保障國人生命身體自由安全,針對此類案件,將從嚴從速偵辦,
並呼籲國人近來因求職遭詐騙集團誘騙至東南亞例如柬埔寨等地從事電信詐欺、被控制行
動自由等情事層出不窮,民眾面對海外高薪求職廣告時,務必提高警覺,審慎評估,以免
受騙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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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天黑請閉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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