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得鄉民很好操弄~
為什麼對鄉民沒影響的柬埔寨可以被媒體帶著討論那麼多篇,
對鄉民的網路言論有切膚之痛的數位中介法沒有多少人關注呢?
1.政府初步花25億元要成立專責機構將爭議言論送辦耶。
誰認定爭議-是政府主管機關認定!
2.主管機關認定言論違法,還可送法院在48小時內裁決並下架。
連讓不同意見的人說話的聲音都沒有!
3.法院未做成裁決前加註特殊標示。
在臉書、YT、PTT、Dcard發表意見,可能會出現這個言論
疑似違法、違反人權、種族或性別歧視,
言論被親朋好友、職場同事看到法院標示後,會怎樣大家都心知肚明。
而鄉民可能只是說:白雪公主還是由白人演出比較好看。
數位中介法通過就會被主管機關審判,不覺得恐怖嗎???
花25億以上的納稅錢、影響鄉民自身及
全台2300多萬人的言論自由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