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館長」擋人財路被開3槍!寶和會幫眾

作者: wild2012 (世界末日)   2022-08-17 05:41:34
※ 引述《vwwv (.....)》之銘言:
: 蘋果新聞
: 「館長」擋人財路被開3槍!寶和會幫眾幹的 主謀、槍手下場出爐
節錄判刑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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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判決指出,依據施俊吉、劉丞浩手機通聯記錄,
可認定竹聯幫和堂寶和會受不明人士委託槍擊陳之漢,
由施男負責籌劃,劉男擔任槍手
高院今依殺人未遂罪判施男6年徒刑,
他另涉寶和會擄人勒贖案判刑11年,合併應執行16年徒刑;
劉男則依殺人未遂罪判刑5年、
非法持有手槍罪判刑4年,他另涉擄人勒贖案判刑8年6月,合併應執行15年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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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時候 在台灣殺人罪這麼輕了阿?
為什麼 判決這麼草率?
依照這個判決,以後 殺人被抓 都說受不明人士委託好了
你只抓到這兩個人,又推測還有指使者,結果你抓不到指使者,
又或著根本就沒有指使者,只是有法律人告訴他,這樣被抓到可以減輕刑責
只要咬死不存在的指使者就可以了
結果兩個都是受人指使,沒有指使者! 都 判275條-1
受他人囑託或得其承諾而殺之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反觀271條-1 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71 -2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你在沒有確定484 真有指使者的情況下,就判刑了,這樣對嗎?
後續你還要改判嗎? 還是讓指使者 逍遙法外?
看看美國 預謀殺人判多重 無期徒刑或死刑!
在台灣預謀殺人 五年
哈哈哈 笑死
關個2~3年就出獄了
換言之 殺一個人,只要咬死一個不存在的指使者,再假裝自首只要坐牢2~3年
比你非法持槍4年 還要便宜
但是還是沒有比開車殺人便宜啦
開車殺人是過失致死 初犯 自首 態度良好
我不是故意的 國小拿過書捲獎是模範生 哭一下 背個佛經
可能連關都不用關...
等兩三年後 這兩個出獄,館長就慘了
將會每天都活在 被黑道報復威脅 與死亡的陰影下
更何況他還有妻兒...這種日子是要怎麼過阿?
台灣的司法真的超級棒棒!!!
受害人就是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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