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ota (llll)》之銘言:
: 看了一下
: 一, 債權應該集中到林秉文身上: 用合作拍戲等等的方式慢慢還
: 不過鑒於澎的年紀, 然後其實也過氣了 ... 林秉文的風險感覺很大
: a. 2億: 20%的現金也不少
林就精算師阿
八成是跟白癡大鼻孔簽約,幫他搓掉2億債務
可能跟鼻孔拿2億的3-5成左右
然後你是債務人,突然發現現在欠錢的變成林
當然大家有錢拿就好
然後鼻孔繼續被吸血,債務人變成林而已
: b. 股票的附買回保證: 假設公司沒發展, 股價沒漲上去, 也是風險
: 二, 另外, 不來的九個人, 澎還是要還阿,... 哪有甚麼不處理(法院會處理)
: 結論: 印象中一開始債主20幾人,...現在還有九人,...
: 應該是還有一半要處理 (也可能不到一半,....ex: 這九人當初都只借100萬
: ,...也只剩900萬要還,...那就可以說還清)